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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:shg11/2026-719 主题分类:城乡建设、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:生态环境分局
发文日期:2026-04-14
名称: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山海关分局 组织执法人员开展《行政执法监督条例》学习

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山海关分局 组织执法人员开展《行政执法监督条例》学习

  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,强化执法队伍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,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《行政执法监督条例》培训学习,推动执法监督工作走深走实。

  分局主管负责人围绕《行政执法监督条例》的立法背景、核心要义、重点条款展开细致解读,重点讲解了行政执法监督的范围、方式、程序、责任追究等关键内容,结合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实际,针对日常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、文书制作不严谨、调查取证不全面等常见问题,通过以案释法、案例剖析的方式进行讲解,让执法人员深刻理解依法执法、规范执法的核心要求。

  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直接关系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和我区生态环境质量,全体执法人员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、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。要坚持学用结合、知行合一,把《行政执法监督条例》规定融入执法全过程,坚决杜绝不规范执法、粗放式执法,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。

  下一步,分局将持续深化《行政执法监督条例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,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,不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,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质效,以法治护航生态环境保护工作,为打造优良生态环境、推动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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